长城L-HV46低温液压油
产品执行标准: GB11118.1-2011
主要用途:
本产品通用于环境温度-25℃及其以上范围内,要求使用相应黏庭等级的舰艇装备、车辆装备、工程装备等液压系统。可替代L-HM46液压油(高压、普通)、L-HL46液压油(GB11118.1-2011),以及L-AN46号全损耗系统用油(GE143-1989)等使用。
注意事项
1.装卸、运输、存储时防止倒塌、倒置,避免从高处坠落、剧烈碰撞。
2.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清洁的室内环境,避免雨淋、受潮、暴晒。
3.按照装备使用(维护)手册(规程)要求进行更换、加注和补加。手册(规程)没有明确要求时,同一品牌和牌号的油品更换时,须放尽原用油品。不同品牌或牌号的油品更换时,放尽原用油品,加入本产品至规定液位。运转液压装置,充分循环清洗液压系统,放尽清洗油品。重复上述操作2次后,更换滤芯,加注本产品至规定液位。
4.禁止与其他液压油混用混存。
5.如使用时不慎溅入眼内,应使用温水冲洗。
6.质保期3年,逾期按规定检验合格后可继续使用。
包装:65kg/桶
联系人:文杉 010-69808511 15901396770(手机) Fax:010-698085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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